2009年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指導
2009/6/30 11:28:44www.chefboxsir.cn點擊:11039次
中央音樂學院是我國惟一的一所重點高等音樂學府,也是惟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普及音樂教育,提高我國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養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各專業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為業余學習音樂的人們提供國家級的社會普遍承認的權威性的水平鑒定,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一流的指導意見,以促進我國業余音樂教育事業逐步走向正規化、科學化。整個考級工作力求保持和發揚我院嚴謹的學術作風和優良傳統,在嚴格、科學的組織與管理下進行,確保考級評定的權威性與公正性。
1、考級專業 A手風琴 B 鋼 琴 C 電子琴 D小提琴 E聲樂 (Es少兒聲樂)
F二 胡 G 琵 琶 H 揚 琴 I古 箏 J 笛 子 K 吉他(寒假考)
L大提琴 M 單簧管 N 長 笛 O小 號 P小鼓 Q 薩克斯 R圓 號
S低音提琴 T 長 號 U 中提琴 V 雙簧管 W 巴松(大管) Y音樂基礎知識
(英文字母為各專業代碼)
* 2010年起,將增設數碼鋼琴考級。
2、 報考對象和條件: 各專業演奏水平定為1-9級,9級為最高級(成人聲樂、吉他最高級為8級)。小提琴、單簧管、長號、小號、手風琴、民樂專業增加演奏文憑級。凡學過以上專業演奏(唱)者均可報名參加,年齡、地區不限(外地考生可函報:暑假6月5日止,寒假11月5日止,附中部暫不受理)。
3、 考級點分布情況:除北京考區外,還在河北、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青海、新疆、黑龍江、四川、 吉林、遼寧、安徽、浙江、河南、廣東、廣西、福建、 海南、貴州、云南、湖南、湖北、甘肅等省市及香港、臺灣地區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加拿大、美國等國家設立了音樂考級點
二、報 名
1、報名時間:
大學部兩次
暑假考試報名: “音基”:5月最后一個周六、周日 (本次為30、31日)
鋼琴、小提琴等所有專業 :6月1日—11日
寒假考試報名: “音基”:10月最后一個周六、周日
鋼琴、小提琴等所有專業:11月1日—11日
附中部一次(只考下列專業):手風琴 鋼 琴 電子琴 小提琴 二胡 琵琶 揚 琴
古 箏 大提琴 單簧管 長 笛 小號 小鼓 薩克斯
“十一”假期考試報名:8月1日—7日
以上三次報名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含雙休日)
2、報名地點:
大學部: 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辦公室(辦公樓一層101室)
北京市西城區鮑家街43號 郵編:100031
乘44、387、395、702、719、820、4、52路等及地鐵復興門站下車。
電話: 66425733(節假日、寒暑假及報名、發證書期間停止開通)
附中部: 豐臺區方莊芳群園一區二號。乘122、721、39(支)、800、812路公共汽車在方莊購物中
心下車往西路南。 電話:87684395
3、報名手續:
① 準備好三張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
② 到領表處領取簡章、報名表(當日有效)和準考證, 并在其中一張照片背面寫清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專業、級別等四項內容。
③ 報專業3級以上者(含3級)需攜帶“音基”一級證書方可報名(未滿7周歲者憑戶口本可免);報專業4級以上者(含4級)除攜帶“音基”證書外,還需攜帶我院前一級專業證書,無前一級專業證書者則按“跳級”報名。
④ 電子琴考生需寫明使用新教材還是舊教材。
⑤ 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郵編及電話均要填寫詳細、準確、清楚,如因填寫錯誤而無法聯系,責任自負。
⑥ 關于報考級別,請務必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相應級別后再填報名表,報哪個級別,只準考哪個級別。凡辦完報名手續之后,一律不再辦理改報、退報。
⑦ 北京市物價局所規定的各級考級費標準如下:
一級50元 二級60元 三級 70元 四級80元 五級 100元
六級110元 七級120元 八級 130元 九級140元 演奏文憑級360元
(另加收報名費10元及預收制作證書費10元)
三、考試及發榜
1、 考試時間:
“音基”: 2009年7月25日開始
鋼琴、小提琴等所有專業: 2009年8月20日開始
2、 考試要求:
準時在指定地點候考,自覺遵守考場紀律。無準考證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區。
除鋼琴、古箏、揚琴外,其它專業均需自帶樂器。
電子琴考生凡使用以下四種型號 (雅馬哈KB-200、KB-210、KB-220/卡西歐CT-670) 可免帶樂
器。凡自帶琴者一律自備電池。
聲樂考生需自帶伴奏帶(CD/卡式均可)
3、 查詢考級結果及領取證書:查詢考級結果可于9月1日撥打電話1605710查詢。“音基”、鋼琴、小提琴等所有專業的考生均可在2009年9月12、13、14、15、16、17、18、19、20日共9天憑準考證到考級辦公室領取評審表和證書(缺考、未通過者沒有證書,屆時可憑準考證、評審表退還預收制作證書費10元,沒有準考證不能領取評審表),過時不再補領。
4、 為方便考生及時了解自己的考試時間、考場安排及考級結果特別開通了全天聲訊電話:1605710
查詢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 7月1日開始
查詢考試結果:9月1日起登陸中央音樂學院網站點擊“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
9月1日開始電話查詢,亦可于9月8日來本院查看公告。
電話查詢方法:撥通1605710自動查詢系統后直接輸入專業代碼及準考證號即可。
各專業代碼:
手風琴-01 鋼 琴-02 電子琴-03 小提琴-04 聲 樂-05
二 胡-06 琵 琶-07 揚 琴-08 古 箏-09 大提琴-10
單簧管-11 長 笛-12 小 號-13 小 鼓-14 吉 他-15 笛 子-16 薩克斯-17 圓 號-18 低音提琴-19 長 號-20 雙簧管-21 中提琴-22 巴 松(大管)-23 音樂基礎知識-25
例:“音基”考生準考證號碼為Y090070 查詢時先撥通1605710 聽完提示音后,按電話機相應數字鍵輸入:25(“音基”專業代碼)090070(準考證號碼)即可(“音基”無需查考場)
注:160信息臺為有償服務,手機及部分長途無效。
四、幾點注意事項
一、有關考試的若干規定:
所有參加專業考試者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者例外)。
各專業4-9級、原則上不可跳級,如屬第一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需加試前一級的重點曲目(加試部分允許看譜演奏),并加付前一級考級費。 跳級加試具體要求如下: 鋼琴:自選前一級大型樂曲一首; 手風琴:自選前一級音階、練習曲、復調曲各一首; 電子琴4-7級:自選前一級練習曲、樂曲各一首、8-9級自選兩首樂曲及視奏(跳八級)、配伴奏(跳九級); 民樂類:自選前一級帶*記號的樂曲一首; 管弦類:自選前一級協奏曲或與協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樂曲一首;演奏文憑級需有本專業九級證書方可報考,考試分兩次進行(民樂類除外):第一次考試成績需獲“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評審表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考試時請攜帶演奏文憑級第一次考試評審表(民樂除外)。
*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定的曲目考級。
*北京以外地區鋼琴仍可使用舊教材。其它各專業新、舊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北京地區民樂專業考級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級教材。
*自2010年起北京以外地區民樂專業考級也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級教材。
二、有關《音樂基礎知識》報名要求:
1、 報考我院各專業1-2級的考生,報名時無需出示“音基”證書。
2、 報考我院各專業三級以上(含三級)的考生,報名時須出示“音基”測試一級合格證書(未滿7周歲者可免,但報名時需帶戶口本原件)。每年寒、暑假在本院舉辦“音基”一、二、三級測試各一次(擬報二級和三級的考生報名時需帶前一級證書)。
考生需獲“音基”二級證書后方可報考鋼琴等表演專業7—9級及演奏文憑級。
3、 40周歲以上報考各專業的考生無需“音基”證書。
4、 持有“全國音樂等級考試”《音樂基礎知識》(初級)通過證書者,可報名參加我院鋼琴等各專
業三至九級考級。
三、我院在北京地區另設的考級點:
1、 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電話:62783877) 設鋼琴、手風琴、小提琴、薩克斯、單簧管、長笛等
專業?荚嚂r間:五月,報名時間:三月的1-7日
2、 北京姜杰文化藝術中心:航天橋分校(電話:68428858)、亞運村分校(電話:64890253)、長虹橋分校(電話:65911841)舉辦二期考級(以該校學生為主,只設手風琴、鋼琴、小提琴專業) ?荚嚂r間:六月、十二月的雙休日,報名時間:四月、十月的1-5日
* 清華大學文藝特長生冬令營僅以獲本院九級證書的高中學生(鋼琴專業須獲九級優秀證書)為惟一參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