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的性質
世界充滿聲音:高昂的,低沉的,清亮的,令人愉快的,感到厭煩的。。。從我們出生的時刻開始(甚至是以前),就感受到五花八門無窮無盡的聲音。其結果是:我們大家把聲音的現象當做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音樂是特殊種類的聲音。
音的高低是由物體在一定時間內的震動次數決定的。震動次數多,音則高;震動次數少,音則低。
音的長短是由于音的延續時間的不同而決定的。音的延續時間長,音則長;音的延續是間短,音則短。
音的強弱是由于振幅的大小決定的。振幅大,音則強;振幅小,音則弱。
音色則由于發生體的性質,形狀及其泛音的多少等而不同。
音的以上四種性質,在音色表現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長短則具有更為重大的意義。我們平時聽到的某一個音,都不只是一個音在響,而是很多個音的結合,這種聲音叫做復合音。復合音的產生是由于發生體(以弦為例)不僅全段在震動,它的各部分也在分別的同時震動。由于發音體全段震動而產生的音叫做基音,這也是我們最一聽見的聲音,由發音體各部分震動而產生的音叫做泛音。這些音就是我們聽覺不容易聽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