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聲學的終止-基礎理論
一、終止的功能
一首樂曲、一個段落或樂思的結束,叫做終止。和聲的終止,就是標志著這些不同層次的結構在停頓或結束時的和聲進行。 在大小調風格的多聲部音樂中,終止的構成雖然往往是旋律、節奏、和聲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和聲卻是終止的主要標志。這是和聲結構功能的體現,是為那個時代的音樂風格所決定的。 人們在長期的音樂實踐中,已經積累并整理出一套相當完善的和聲語匯,終止式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它們就像人類語言的句法和標點符號那樣,起到組織音樂語言的作用,并適應各種語義表達。形形色色的和聲終止式,被安放在各種具有停頓或結束意義的結構部位上,使音樂中那些層次不同的局部,既互相區分又有機地銜接起來。
二、終止的類別和應用
終止的類別,可以從幾個不同的角度劃分。
1.結構分類 樂段,是音樂中具有相對完整曲式的最小單位,是構成一切較大型、復雜曲式的基礎。 樂段的終止,在音樂語言中具有典型的意義。 從和聲終止在樂段中結構地位來看,存在著三種不同的形態。
(1) 結束終止(簡稱終止) 這是以收攏性的和聲進行在樂段結束部位構成的停頓。其結束的完滿程度,要根據終止式和聲進行的各種條件而定。
(2) 中間終止(半終止) 這是以開放性和聲進行在樂段內部所構成的停頓,一般應與結束終止形成響應。
(3) 補充終止 有時,在結束終止之后,再增加一組收攏性的和聲進行,叫做補充終止。它可以使樂段得到延長,主和弦更加鞏固。
2.和聲分類 根據和聲進行的性質,終止式又可劃分正格終止、變格終止兩大類別。
(1)正格終止 由V——I的和聲進行構成的結束終止,叫做正格終止。在音樂文獻中,除了由V、I兩個原位三和弦構成的正格終止外,更常見的是用V級的七和弦代替三和弦,以求得屬和弦對于主和弦的更積極的傾向和支持。 IV——V——I的和聲進行所構成的結束終止,叫做復式正格終止。這樣的終止如同復式正格進行一樣,由于其特殊的緊張度和豐滿性,在實踐中被廣泛運用。IV級三和弦也常為II6或II所代替。 凡是由開放性的正格進行、復式正格進行所構成的中間終止,都叫做正格半終止。
(2)變格終止IV——I的和聲進行所構成的結束終止,叫做變格終止。 V——IV——I的和聲進行所構成的結束終止,叫做復式變格終止。凡是由開放性的變格進行、復式變格進行所構成的中間終止,都叫做變格半終止。 在古典主義和早期浪漫主義的音樂中,變格終止有時以補充終止的形式出現。它的獨立意義,遠遜于正格終止。直至19世紀中葉,歐洲各民族樂派興盛之后,各種形態的變格終止才逐漸流行起來。
3.語義分類 各種形態和類別的終止,在實際應用都存在著完滿程度的差異。這要取決于終止式和聲進行的力度,結束和弦的節拍地位、排列、重復音等多種因素的情況。 按四部和聲寫作的一般規范,完滿的終止,必須由四、五度關系的和聲進行構成,低音作四、五度跳進;作為結束弦的I,必須處于強拍、原位、根音旋律位置并有穩定呈示的足夠時值。 凡不具備上述條件之一者,均屬于不完滿終止。 半終止本身就是不穩定的,不必再做完滿或不完滿的區分。但影響終止完滿性各種因素,在半終止內仍然會發生作用,使半終止的中間停頓感也存在程度上的不同。 從某種意義上講,音樂也是人類傳遞思想感情信息的一種語言。它在語義很多微妙的感覺,往往就通過像終止式語義分類中這種更細微變化而表現出來的。 終止的結構分類、和聲分類、語義分類,是從不同的角度對終止的解剖.
和聲學的終止-基礎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