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公安部派下來的指導組 廳長現場點了幾個"警虎"
2020/7/28 14:19:21 www.chefboxsir.cn 點擊:754次
最近,包頭市政法系統備受關注。
前幾天,包頭市公安局召開公安部“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
在那次會議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衡曉帆提到,“要堅決徹底肅清趙黎平、馬明、孟建偉、趙云輝等人的流毒影響”。
今天,被律師當庭舉報的公訴人——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員額檢察官李書耀被查。
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要求,包頭市檢察機關“結合正在進行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深刻剖析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嚴肅執紀問責。”
慢慢來看。
被點名的“警虎”
“要努力通過3個月試點和一年半的教育整頓,使包頭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形象發生根本性變化,高質量完成好部黨委交給我們的政治任務。”
在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衡曉帆這樣要求。
據披露,掛帥到包頭指導的是公安部教育整頓第一指導組組長、中國人民警察大學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副校長房凌春。
在會議上,衡曉帆明確:
“以試點工作為牽引,全面鋪開、深入推進全區公安機關教育整頓。堅決徹底肅清趙黎平、馬明、孟建偉、趙云輝等人的流毒影響”。
其中,趙黎平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后因故意殺人罪、受賄罪等被執行死刑。馬明也曾任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去年年底被查。
孟建偉曾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2018年10月被查,今年6月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判了16年。
趙云輝也曾是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2019年6月被查,今年7月被雙開,他被指“對黨紀國法置若罔聞,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
“深刻剖析反思”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前幾天,一張“法警與律師在法庭上對峙”的照片引發輿論關注。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這張照片是內蒙古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法院關于“王永明涉黑案”的庭審現場。
2019年4月,包頭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13個罪名,對王永明等人移送起訴。王永明的女兒則稱他是被人陷害,一直通過多個渠道為父申冤。
當事律師、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在接受上述媒體采訪時提到,“從7月2日庭前會議到7月4日開庭,控辯雙方的沖突都非常激烈。”
除上述沖突外,還有一個沖突就是,律師當庭舉報公訴人索賄30萬元。
政知君注意到,就在7月27日,被舉報的公訴人——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員額檢察官李書耀落馬了。
同一天,“王永明等12人涉嫌故意傷害等罪案”改由烏海市烏達區法院審判。
7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發布消息稱,近日,自治區檢察院兩次召開黨組會,“深入分析王永明涉黑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其中提到:
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檢察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起訴書出現多處錯漏,訴訟監督不規范、不嚴格。
檢察官李書耀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
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方面要求,包頭市檢察機關“要針對案件辦理中暴露出來的執法司法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正在進行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深刻剖析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嚴肅執紀問責”。
兩高、公安部、司法部陸續部署
包頭市政法系統的教育整頓,是外界關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最新切口,同時,也體現了中央要求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必要性。
7月8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召開。根據部署,這次的試點單位包括: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及呼蘭區、江蘇省徐州市及云龍區、河南省三門峽市及靈寶市、四川省宜賓市及珙縣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
陜西省寶雞市國家安全機關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松濱監獄
試點的時間是今年7月至10月。
根據部署,2021年起,這項工作將自下而上一級一級逐級在全國政法系統鋪開;到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任務。
之后,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均對這項工作做了部署。
7月8日,最高檢黨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審議了《檢察系統頑瘴痼疾專項整治方案》。
7月9日,全國公安機關“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在京召開。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強調,堅決徹底肅清周永康等人流毒影響,堅決清除公安隊伍中的“兩面人”,著力純潔公安隊伍。
7月13日,司法部召開司法行政系統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
緊接著(7月14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召開會議。周強提到,“聚焦法院隊伍中存在的問題,深挖徹查、找準癥結,拿出硬招實招,切實整治頑瘴痼疾”。
一個細節是,公檢法司系統中,公安部還有“自選動作”。
根據公安部方面披露的消息,包括包頭市公安局在內的多個單位被列為試點單位,目前,掛帥赴地方的指導組組長也在陸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