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中囯音樂金鐘獎聲樂比賽湖南選拔賽通知
2017/3/28 15:00:41 www.chefboxsir.cn 點擊:1200次
各市州音樂家協會、高等藝術院校、文藝團體、參賽選手:
根據中國音樂家協會《關于舉辦第十一屆中囯音樂金鐘獎的通知》精神,為了繁榮湖南省聲樂藝術,培養和推出優秀聲樂人才,擴大金鐘獎的社會影響,湖南省音協和湖南省音協聲樂藝術委員會決定舉辦第十一屆中囯音樂金鐘獎聲樂比賽湖南選拔賽。比賽將按美聲和民族兩個組別進行,從中選拔出優秀的聲樂歌唱人才,報送中囯音樂家協會參加全囯評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對象
湘籍和在湘就讀、工作、生活的聲樂演唱者,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二、比賽時間
初賽: 5月13日;決賽:5月14日。
5月14 日晚舉行頒獎晚會。
三、比賽地點
初賽:美聲組設在中南大學建筑與藝術學院音樂廳。
民族組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小音樂廳。
決賽、頒獎晚會設在湖南音樂廳(長沙市天心區杉木沖西路69號)。
四、報名辦法
選手需在5月1日前將填好的報名表發送至:451356136@qq.com郵箱(報名表可登陸湖南省音樂家協會官方網站至下載中心下載)。5月12日按參賽組別,將打印的報名表、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兩張、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復印件和報名費分別交至中南大學建筑與藝術學院(美聲組)、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民族組),中國音樂金鐘獎聲樂比賽湖南選拔賽組委會現場辦公處辦理確認手續。咨詢電話:18673190597。咨詢QQ:451356136 聯系人:劉俊杰。
五、參賽曲目
美聲組:初賽演唱1首中囯作品,決賽演唱1首外囯作品(外國古典作品或歌劇詠嘆調)。
民族組:初賽演唱1首民歌或改編民歌,決賽演唱1首中囯藝術歌曲或中囯傳統古典歌曲。
比賽一律使用鋼琴伴奏,比賽組委會備有伴奏人員,伴奏費由參賽選手自理。可自帶鋼琴伴奏。
六、獎項設置
選拔賽設美聲、民族金獎各4名、銀獎各6名、銅獎各10名、優秀獎若干名,主辦單位為獲獎選手頒發獲獎證書。
中國音樂金鐘獎是由中共中央宣傳部批準設立的、全國唯一常設的音樂綜合性大獎,接通知后,希望各市州音協、高等藝術院校及文藝團體廣泛宣傳,積極推薦動員優秀聲樂表演人才,認真準備,踴躍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