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總行691名干部中220名有親屬在系統內工作
2016/4/27 13:28:20 www.chefboxsir.cn 點擊:500次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中國工商銀行黨委進行了巡視。2016年2月2日,中央巡視組向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黨委高度重視,迅速周密部署。在接受中央專項巡視前,工商銀行黨委就研究成立了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巡視發現問題的整改事項。巡視期間,堅持立行立改,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召開了全行從嚴治黨、嚴肅執紀警示教育大會,為中央專項巡視的順利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央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工商銀行黨委立即召開了黨委擴大會暨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深入研究具體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分管領導和完成時限,迅速在全行安排部署整改事項。2月19日,再次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對相關整改措施進行專題研究。2月23日,在全行紀檢監察會議上,進一步對全轄各級機構巡視整改相關事項進行了具體部署,有力推動了巡視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3月15日,總行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緊緊圍繞巡視整改主題,以巡視反饋的具體問題為鑒,深入透視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深剖問題根源,采取得力措施。工商銀行黨委充分認識到,巡視發現的問題,根本原因在于黨的領導有所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因此,在制定整改措施時,首先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點,同時決定舉辦“2+8”培訓(2期一級分行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和8期二級分行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共約1000人“兩個責任”專題培訓班),通過培訓全覆蓋,有效推動和全面落實好“兩個責任”。其次,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決定在個別尚未設立黨委的直屬機構成立黨委,并相應設立紀委或派駐紀檢組;在條件成熟的直屬機構單獨設立監察室,在境外機構探索設立廉政建設工作聯絡員,以更好落實各級機構黨的建設工作。三是聚焦貫徹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和工商銀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干部監督管理規定等黨紀行規,完成了一系列制度辦法和多項整改措施,進一步嚴肅監督執紀問責,解決干部選拔任用中的違規問題,切實糾正以經濟處罰、組織處理代替黨政紀處分的現象。此外,還圍繞信貸發放、財務管理、集中采購、新興業務等,采取多項措施,切實強化內部管理和風險防范。
(三)堅持層層聯動,全面落實整改。工商銀行各分行、各機構、各部門黨組織都嚴格落實中央巡視組及總行黨委的要求,積極擔負起主體責任,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剖析原因,明確和落實具體整改措施及分管領導和責任部門(人)。對于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明確指出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確保盡快取得成效;對于全行性的問題,及時深入全面排查,摸清有關問題在本單位的具體表現,對癥施策、精準發力,力爭取得實效;對于其他特定機構的問題,堅持對照檢查、舉一反三,著力排查本單位類似問題,不斷拓展和深化巡視成果,把巡視整改工作的成效體現在更多領域、更深層次、更廣范圍。
(四)強化督導檢查,確保整改到位。為及時掌握巡視整改情況,督促整改落實,工商銀行黨委成立了8個督導檢查組,于3月上中旬對27家單位(11家一級、直屬分行、9家直屬機構以及總行7個部室)進行了現場督導檢查。督導組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個別談話、調查問卷、公布聯系電話等方式,深入了解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對于中央巡視指出的一些具體問題,現場一一核實整改情況,確保全面整改落實;對于整改不深入、有偏差的,嚴肅反饋,并提出具體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對于整改期間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決及時予以解決和處理。通過嚴格督導檢查,推動各項巡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
(五)注重統籌兼顧,促進改革發展。在整改過程中,工商銀行黨委注重統籌兼顧。一是將巡視整改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相結合,緊緊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重點強化對各級行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情況的安排推動和監督檢查,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二是將巡視整改工作與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相結合,堅持強化黨章黨員意識,堅持夯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堅持狠抓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努力在全行推動形成“講了就要聽、定了就要做、安排布置了就要認真落實、不聽不做不落實就要嚴肅執紀問責”的遵規守紀新常態。三是將巡視整改工作與全行改革發展、經營轉型相結合,召開了全行改革發展研討會和2016年全行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穩質量、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各項工作,使黨的建設成為推動全行克難奮進、轉型跨越的堅強保障。
二、積極擔當主體責任,著力推動巡視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關于“主體責任抓而不實,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問題
1.針對“黨委對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一般性學習傳達多,有針對性地研究解決問題少”的問題。一是將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2月份,組織了部分單位黨委書記進行現場述職;3月份,對各單位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開展網上評議。二是提高一、二級分行黨委、紀委全面從嚴治黨的能力,2016年組織開展10期一、二級分行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兩個責任”專題培訓班,3月份已舉辦2期。三是今年7月召開全行黨建工作會議,今后堅持每年召開一次,并定期召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四是認真梳理制定2016年總行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確定每次學習所要研究解決的重點問題。3月下旬組織了一次集中學習,結合“兩會”精神,研究解決工商銀行黨建及轉型發展中的實際問題。
2.針對“領導班子成員到基層調研、指導工作,有的很少過問黨建工作”的問題。一是修訂完善了《總行黨委黨建工作聯系點管理辦法》,要求班子成員每年確定1家一級分行和1家二級分行作為聯系點,每年至少深入聯系一級分行2次、二級分行1次,并進一步明確在黨建聯系點的實際工作內容。二是制定黨委班子落實主體責任清單,要求黨委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明確班子成員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在分管領域講一次黨課、參加基層黨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等內容,切實加強對分管領域和業務條線黨建工作的領導。
3.針對“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重業務輕黨建,基層黨組織不健全、活動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制定了《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意見》,明確全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體要求,從9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和工作任務,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二是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指導,規范基層黨組織設置,建立健全黨支部工作規則,明確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具體要求。三是加大巡視、責任制考評力度,督促各級行黨委及班子成員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到實處,有效傳導壓力,切實解決重業務輕黨建的問題。
4.針對“工銀瑞信、工銀租賃未設黨委;軟件開發中心未設專門紀檢監察部門;軟件開發中心杭州研發三部發生用黨費聚餐”的問題。一是在工銀瑞信、工銀租賃設立黨委和黨的工作機構,向兩家公司派駐紀檢組,并建立健全黨建工作制度,配齊配強黨務工作人員。對今后新設立機構,堅持黨組織與機構同步規劃、同步設置、同步調整、同步運轉。二是在軟件開發中心設立專職黨委副書記,單獨設置監察部門,充實紀檢監察力量。全面梳理總行直管機構紀檢監察部門設立情況,原則上境內設立黨委的機構,相應設立紀檢監察部門或探索實行派駐制。三是針對軟件開發中心杭州研發三部用黨費聚餐的問題,給予軟件開發中心以及杭州研發三部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和誡勉談話處理。同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費管理的通知》,組織開展黨費管理工作輪訓,上半年組織完成黨費管理專項檢查,規范全行黨費管理。
(二)關于“執紀監督偏松偏軟,責任追究不力”問題
5.針對“落實‘三轉’要求不到位,分行紀委書記兼職現象普遍;全行專職紀檢監察人員年齡偏大”的問題。一是調整充實了總行紀委監察室機構職能,增加專門負責紀律審查和巡視工作的處室,增強紀律審查力量,進一步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二是制定了《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監察室正副職任免職辦理工作程序》,新任或調整了19家一級分行和直屬機構的紀委書記,優化了紀委書記年齡結構和專業結構。三是印發了《關于規范一級(直屬)分行紀委書記分工和兼職的通知》,明確要求紀委書記不得兼任行政副職,進一步規范了各級行紀委書記的分工要求。四是修訂了《紀委負責人向總行紀委報告工作辦法》《新任職紀委負責人談話辦法》,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五是持續推動各分支機構充實紀檢監察人員,對加強一級(直屬)分行紀檢監察人員配備提出明確要求,并重點督促6家一級(直屬)分行進行了整改。同時,在全行紀檢監察系統深入開展“一加強兩提高”(加強黨章黨規黨紀學習,提高責任意識,提高履職能力)教育活動,增強隊伍能力素質。
6.針對“執紀審查不嚴,存在以經濟處罰、組織處理代替黨政紀處分現象;追究責任時,偏重經辦責任,忽視領導責任”的問題。一是梳理排查2013年以來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重大損失事件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處理明顯偏輕的案例。經總行直接查辦,又對203名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其中一級(直屬)分行副行長及總行副總經理級以上干部24名。另外,對4起重大損失事件及部分經商辦企業等違紀事項正在履行處理程序,擬對8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一級(直屬)分行副行長及總行副總經理級以上干部2名。同時,要求各級機構也要認真梳理排查,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二是組織對2015年不良貸款增幅較大的4家一級分行管理人員進行責任認定,擬嚴肅追究9名一級分行行長和副行長的管理責任。三是印發了《關于加強不良貸款責任認定工作的意見》,增加對總行和一級(直屬)分行責任認定的內容,明確對14種重大違規行為責任人從重或加重處罰;正在修訂完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擬增加對造成系統性風險、產品設計等風險的責任人進行全面問責。
7.針對“一些基層單位對違規違紀人員未作處理就批準其離職”的問題。一是對2013年以來的離職員工進行了逐人排查,共發現147名離職員工在我行任職期間存在違紀違規問題,已將146名員工責任認定情況和處理建議報備監管部門并通報其現所在單位,尚有1人待司法機關偵辦結束再行處理。二是制定印發了《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規范全行干部員工離職流程。加大離任審計和離職審查力度,促進離職管理辦法落實到位。
8.針對“績效考核制度不盡科學合理,紀檢部門查問題和案件越多反要扣減績效,導致基層瞞案等現象”的問題。一是已在2016年境內分行考評辦法中優化案件指標考核方式,鼓勵自查發現案件及追繳涉案資金,即對分行自查發現的案件或案件風險事件,在原有扣分標準基礎上每件下浮20%;涉案金額當年全部追回的,下浮40%。同時進一步加大瞞報案件的處罰力度,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二是修訂印發了《總行管理的紀委書記考核辦法》《紀檢監察專業考核辦法》《紀檢監察負責人考核辦法》等,后續還將跟蹤完善紀檢監察部門條線評價指標,科學評價紀檢監察部門工作成果。
(三)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頂風違紀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9.針對“總行行政色彩濃厚,機構臃腫,僅運行管理部就下設23個處,221人;風險防控和服務意識不強;銀監會受理的工行有責二次投訴數量翻番”的問題。一是研究制定總行運行管理部架構優化調整方案,正在組織實施。同時,舉一反三,切實強化總部戰略和資源管理職能定位,從嚴從緊控制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二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進總行服務的通知》,從通過系統優化整合減少流程環節、強化服務監督考核等六個方面制定服務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三是探索建立“消保”工作新機制,在及時妥善處理客戶投訴的同時,更加注重源頭治理,主動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減少和避免有責二次投訴;正在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修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完善客戶投訴管理體制機制。四是全面部署全行服務管理工作,依托總行服務工作委員會逐項解決客戶體驗痛點問題;出臺客戶體驗指數評價規則用于分行績效考評;研究制定《服務督導管理辦法》,強化網點服務質量管理;通報全行服務典型事件,狠抓窗口服務態度治理;啟動服務星級網點創建工程。五是嚴格做好客戶風險評估及產品適合度評估,開展多期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工作。制定了2016年案件風險排查重點,抓好基層網點的日常排查。持續推進互聯網金融事中風險監控,做好售后服務。
10.針對“分支機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屢有發生,一些單位借營銷名義搞公款送禮、公款吃喝,一些分行利用各種名目違規列支福利費和業務招待費”的問題。一是修訂了《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公務、商務和外事接待的標準。同時,繼續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進行業務招待費的預算控制,全行預算額度較上年實際列支額度進一步下降。修訂了《職工福利費管理辦法》,并細化制定了《2016年度境內機構職工福利費管理方案》,明確福利費開支范圍、標準、發放形式等內容,加強規范福利費管理。二是根據中央作風建設新精神新要求,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本次中央巡視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印發了《關于切實改進總行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和深化總行作風制度,以上率下,持續優化全行作風。三是建立財務非現場監測模型,加大對重點項目財務支出的監測力度。加強對作風建設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列支行為。四是在全行深入開展“四風”問題整治“回頭看”。截至目前,已梳理作風建設制度110余件,其中新修訂和制定24件;新查處21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對45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其中黨紀政紀處分25名,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20名。
11.針對“江西分行、寧波分行違規搞建設,牡丹卡中心人均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的問題。一是針對江西分行、寧波分行違規基建情況,總行已給予江西分行行長行政警告處分,主管副行長誡勉談話、核減績效處分;給予寧波分行行長、副行長核減績效處理。二是重申了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基建項目管理辦法以及年度財務授權規定,利用固定資產綜合管理系統,加大對各機構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進行非現場監督力度,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三是嚴格規范牡丹卡中心辦公用房使用,將部分超面積辦公用房調整給工銀瑞信使用,調整后卡中心和工銀瑞信人均辦公面積均符合總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