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資天津音樂學院
2020/3/25 13:59:08www.chefboxsir.cn點擊:6501次
李清資,男高音歌唱家,1985年畢業于天津音樂學院音教系。先后師從于李壽曾教授、石惟正教授,以及著名歌唱家、聲樂教育家李雙江及姜嘉鏘先生。 現任天津音樂學院民族聲樂系副教授。曾任第九屆全國青聯委員,現任天津市青聯委員,天津市紅橋區政協委員,天津市紅橋區青聯副主席,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天津市民盟文藝委員會委員,天津中華基督教青年會藝術顧問。
李清資自幼酷愛音樂藝術,曾學習過戲曲、說唱、舞蹈及戲劇表演等,這些藝術形式為李清資現在的舞臺歌唱及教學、表演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李清資全國獲獎情況
1986年9月天津人民廣播電臺音樂臺曾發表題為“歌壇新花又一朵——李清資歌唱專輯”。同年底榮獲天津市首屆“希望杯”電視歌手大獎賽民族唱法二等獎。
1987年6月榮獲全國八省市“航天杯”青年歌手大獎賽民族唱法三等獎。
1986年1月榮獲天津市首屆少數民族文藝匯演比賽中表演一等獎。
1988年榮獲天津市第二屆青年藝術節“十佳歌星”大賽民族唱法一等獎。同年榮獲全國第三屆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阿里斯頓杯”民族唱法優秀歌手獎。
同年9月榮獲由國家文化部、廣播電影電視部聯合舉辦的一九八八年“新時代杯”京津漢穗聲樂比賽民族唱法二等獎。
1989年參加全國文化部群眾文化司組織的第二屆中國節術節的演出獲得成功。
1991年7月榮獲全國十二大城市“飛鴿杯”職工歌手邀請賽二等獎。
1992年7月榮獲天津市“軍民魚水情”青年業余歌手卡拉OK大賽一等獎。
1995年3月榮獲天津市“曲曲歡歌唱世乒”歌手大賽中一等獎,同年7月榮獲全國“京津滬粵”國防之聲歌唱大賽三等獎,同年9月榮獲全國首屆“推新人”大賽民族唱法第二名。
1997年在由中共中央宣傳部文藝局,中國少年先鋒隊全國工作委員會、國家教委藝術教育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央電視臺文藝中心、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少兒部、中國少年先鋒隊事業發展中心主辦的“首屆中華校園歌曲電視大獎賽”榮獲歌曲演唱教師組第一名,并榮獲“優秀校園歌手”稱號。 1998年6月在全國第八屆“大紅鷹”杯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中榮獲組民族唱法第二名。同年11月榮獲第七屆全國城市職工歌手邀請賽民族唱法第一名。
1999年榮獲“99全國地方工會慶五一文藝晚會”錄像評選最佳表演獎。
2005年2月,在參加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中國兒童戲劇研究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歸國華僑聯合會共同主辦的中國“德藝雙馨”大賽中,被評為優秀指導教師。
2005年7月,由于學生在澳門首屆華人青少年藝術節總決賽中成績優異,李清資獲優秀園丁獎。
二、個人獨唱音樂會及參加全國重要演出情況
1999年3月26日在天津音樂廳成功舉辦“真情永遠——李清資獨唱音樂會”。
2000年3月21日為配合我市素質教育在天津市第五中學舉辦“校園里的歌”——李清資及學生獨唱音樂會。
2007年12月11日在天津音樂學院音樂廳舉辦了題為“津酒飄香——李清資獨唱音樂會”。
受天津市北辰區政府的邀請于2009年2月6日在天津市北辰區舉辦了題為“正月正,開門紅——《難忘今宵》”楊海燕、李清資獨唱音樂會。
受天津市紅橋區政協邀請,于2010年9月20日在天津民族中學禮堂成功舉辦“紅歌頌,委員情”——李清資獨唱音樂會。
受天津市一輕局的邀請,于2010年9月29日在天津音樂廳成功舉辦“津酒飄香,海鷗翱翔”——李清資獨唱音樂會。
李清資熱心參加全國及天津市各種大型演出活動,如天津春晚、軍民聯歡晚會、各類大型專題紀念活動等。特別是1995年在全國教師節大型文藝演出中受到時任國家副總理李嵐清同志的親切接見并得到好評。在由國家文化部主辦的歐洲之旅文化交流中,李清資成功唱響維也納金色大廳,得到中國駐奧地利大使及文化部領導和當地觀眾的高度評價和贊揚。同時,他熱心公益事業,為天津市部隊、公安干警、殘疾人聯合會等單位或部門進行慰問性演出,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得到有關領導和同志們的贊賞,2009年被天津市殘疾人聯合會授予“愛心大使”稱號。
他還先后榮獲天津市第五屆“文藝新星”稱號,榮獲天津市總工會頒發的“十五”立功獎章,并被授予“天津市職工藝術家”的稱號。被天津人民廣播電臺授予“海河歌王”的稱號。
不久前,根據他本人的聲音特點,作曲家印青、戚建波分別為他量身定做了《夢回故鄉》《永遠的母親》等兩部作品,對于兩個作品的詮釋和演唱得到兩位作曲家的高度評價。
三、學生獲獎經歷
學生王鵬、劉瑩、郭春伶、呂影、王秉謙、隋世敏等曾在全國及省市舉辦的大型比賽中獲獎。
四、發表論著
2004年2月,在天津音樂學院學報上發表論文《聲樂個別課的教學如何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
2004年6月,在天津日報上發表詞曲自創歌曲《茶暖情深》。
2005年5月,在人民音樂出版社編輯部、天津音樂學協會上發表《“非科學”的科學——論聲樂教師第二語言的功能》。
2010年6月,在《人民音樂》第566期發表《海南少數民族音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論略——以瓊中黎族民歌為例》。